
国际空运申报的核心是如实、精准、一致,所有信息必须和商业发票、装箱单、空运单(MAWB)、报关单完全匹配,否则会直接影响通关、舱位、税费,甚至承担法律责任。接下来,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一、国际空运货物申报核心要求(出口 + 进口通用)
1. 基础信息申报(缺一不可,必须 100% 准确)
收发货人信息:要完整、真实、可核验,公司需提供全称、地址、电话、税号(如 EORI、进口商代码),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号,避免信息模糊或虚假。
货物品名:必须规范、具体、可归类,用标准中英文品名,注明材质、用途、型号、规格,禁止用 “配件”“样品”“杂货” 等模糊表述,确保海关和航司能准确识别货物属性。
HS 编码:需精准归类到 6-10 位,按中国海关总署或进口国 HS 目录执行,前 4 位必须准确,因为这直接影响关税税率、监管条件和查验率,归类错误会引发一系列问题。
数量 / 件数 / 重量 / 体积:必须与实际货物一致,件数(箱数 / 包数)、数量(PCS/SET)、毛重 / 净重、体积的误差不能超过 ±3%,这是航空公司和海关的红线,超差会直接触发核查。
货值:按实际成交金额(FOB/CIF/CFR 等)如实申报,注明币种,与发票、合同金额完全一致,禁止低报、高报或虚报,货值是税费计算的核心依据。
原产国:申报真实原产国,且必须与原产地证(CO/FORM A/EUR1)上的信息一致,原产国影响关税优惠、反倾销 / 反补贴政策适用,错误申报会导致优惠失效或被追责。
贸易术语:明确标注成交方式(FOB/CIF/CFR/EXW 等),这关系到运费、保险费的申报,以及进口国税费的计算基础,不能遗漏或写错。
包装方式:规范申报包装类型(纸箱 / 木箱 / 托盘 / 裸装),木箱需注明是否有 IPPC 熏蒸标识,避免因包装不合规导致无法通关或装机。

2. 必备申报单证(出口 + 进口)
出口申报(中国)
基础单证包括商业发票、装箱单、空运单(MAWB)、报关单、报关委托书(委托报关时用)、贸易合同;特殊货物还需补充对应单证,比如原产地证(享受关税优惠用)、许可证(机电 / 食品 / 危化品等)、检疫证书(动植物 / 食品)、MSDS(危化品 / 带电货物)、UN38.3 报告(锂电池)等,申报渠道主要是 “单一窗口” 或 “互联网 + 海关” 的电子申报系统,实现无纸化通关。
进口申报(以欧美为例)
基础单证包括商业发票、装箱单、空运单(MAWB)、清关委托书、进口商税号(EORI/IRS 等);特殊货物需补充原产地证(关税优惠)、FDA/CE 认证(食品 / 电子产品)、许可证(烟酒 / 药品)、检疫证书等,申报渠道为目的国海关系统(如美国 ACE、欧盟 ICS)。
3. 特殊货物申报要求(极易踩坑,重点注意)
带电 / 带磁货物:必须如实申报 “含锂电池 / 带磁”,提前提供 UN38.3 报告、磁检报告,按 IATA 标准包装,绝对不能瞒报为普货,否则航司会直接拒载并罚款。
危险品(DGR):严格按 IATA DGR 规则申报,提供 MSDS、危包证、危险品申报单,单独订舱,禁止与普货混装,瞒报危险品属于严重违规,会触发刑事追责。
品牌 / 知识产权货物:必须申报品牌名称,提供品牌授权书,禁止仿牌、侵权货物申报为无牌货,侵权货物会被没收、罚款,甚至面临品牌方索赔。
食品 / 化妆品 / 药品:如实申报品类,提供检疫证书、FDA/CE 认证、成分表等,符合目的国监管标准,未达标会被退运或销毁。
样品 / 赠品:即使无商业价值,也必须申报货值(可标注 “无商业价值,货值 XX 元”),禁止不申报或低报,否则会被海关认定为瞒报。
4. 申报核心原则(红线,不可触碰)
单单一致:发票、箱单、运单、报关单、原产地证上的品名、HS 编码、数量、货值、原产国等关键信息必须完全一致,任何一处冲突都会导致清关失败。
单货一致:申报信息与实际货物(包装、数量、重量、品名、规格)完全匹配,误差控制在 ±3% 以内,避免 “申报 A 货,实际发 B 货”。
如实申报:禁止瞒报、漏报、伪报,比如把危险品报成普货、低报货值、模糊品名等,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。
提前申报:出口报关需在货物入仓前 24 小时完成,进口清关尽量在货物到港前预申报,避免因申报延迟产生仓储费、滞港费。
二、货值 / 品名 / 数量申报不实的后果(分维度,越严重越致命)
1. 货值申报不实(低报 / 高报,最常见)
低报货值(为少交关税 / 增值税)
出口端:海关会通过市场价格、同类型货物比对核查货值,要求补缴税款 + 滞纳金(按货值差额 × 税率计算),同时处以货值差额 30%–200% 的罚款;若低报比例超过 50%,情节严重的会没收货物、吊销报关资质;出口退税按申报货值计算,低报会导致退税减少,甚至被认定为骗税,承担刑事责任。
进口端:目的国海关会追缴关税 + 增值税 + 罚款(欧盟罚款比例 5%–30%,美国 10%–100%),货物可能被扣留、退运甚至销毁,进口商会被列入黑名单,后续货物 100% 查验;空运到付费用也会暴涨,目的港会按实际货值征收仓储费、清关费。
高报货值(为多退税 / 骗补贴)
出口端:会被认定为骗税,没收已退税款,并处骗税额 1–5 倍的罚款,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(有期徒刑);进口端:多交的关税 / 增值税无法退还,海关还会怀疑洗钱,冻结货物并展开调查。
2. 品名申报不实(模糊 / 伪报 / 瞒报,风险最高)
模糊申报(如 “配件”“样品”“杂货”)
海关会直接 100% 查验,导致通关延误 3–7 天,产生高额仓储费、滞港费(每天 500–2000 元);无法享受关税优惠,原产地证失效,需按普通税率征税,多交 5%–30% 的关税;航空公司也会因无法识别货物属性,拒绝装机,舱位作废且运费不退。
伪报 / 瞒报(如危报普、带电报普、仿牌报无牌)
出口端:海关会没收货物,并处货值 50%–500% 的罚款,危险品瞒报还会追究刑事责任;航空公司会处以 1 万–10 万元 / 票的罚款,将企业列入黑名单,永久禁止合作;若因瞒报导致航班延误、取消,还需承担航司损失和其他货主的索赔。
进口端:目的国海关会扣货、退运或销毁货物,处以货值 100%–500% 的罚款,进口商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;侵权货物(仿牌)除没收、罚款外,还会面临品牌方 3–10 倍货值的索赔;危险品瞒报会触发航司追责、海关重罚,甚至国际刑警介入调查。
3. 数量 / 重量 / 体积申报不实(多报 / 少报)
少报数量 / 重量(为少交运费 / 税费)
航空公司过磅、清点后发现差异,会补收运费并处运费 30%–100% 的罚款;海关会按实际数量 / 重量征税,要求补税 + 滞纳金 + 罚款;若申报重量 / 体积不足,会导致舱位不够,货物无法装机,滞留机场产生仓储费、改配费。
多报数量 / 重量(为占舱位 / 骗补贴)
航空公司核实后,会没收多余舱位并处以罚款,已付运费不退;海关会认定为骗税 / 骗补贴,处以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;目的国海关会按申报数量 / 重量征税,多交的税费无法退还。
4. 其他通用后果
通关延误:查验、扣货会导致清关延迟 3–30 天,产生仓储费、滞港费、改单费(500–5000 元 / 票)。
运费损失:舱位作废、改配、退运会导致运费全额损失,还需额外支付改配费、退运费。
信用受损:企业被列入海关失信名单,后续进出口货物 100% 查验,严重影响业务开展。
法律责任:情节严重的(如危险品瞒报、骗税、侵权),会被追究刑事责任,包括有期徒刑和高额罚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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