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国际空运货物到港后出现破损,需先在黄金 48 小时内完成多维度取证,再根据责任主体(航空公司、货代、保险公司)启动对应理赔流程,核心是 “及时固证 + 精准追责”。接下来,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一、货物破损的取证要点
取证是理赔的核心前提,需在提货现场或到港后 7 天内完成(部分航司要求 3 天),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:
现场联合核验并书面留痕
提货时立即通知航空公司 / 机场货站人员、货代到场,三方共同开箱查验。在提货单、签收单上详细标注破损部位(如箱体左侧挤压变形)、受损数量(精确到件 / 箱)、破损程度(如完全破损无法使用),要求承运人签字盖章确认;若对方拒绝确认,需当场通过邮件、书面函件告知货损情况,留存发送回执(如邮件已读记录、快递签收单),并索取《货损货差证明》,需包含运单号、查验时间、三方签字等关键信息。
影像资料完整记录
拍摄高清照片和连续视频,照片需覆盖 “全景(含货物存放仓库、查验人员)+ 特写(破损细节、货物标识、运单号)”,视频需连贯记录开箱全过程及货损状态,所有影像保留原始文件(不编辑、不裁剪),并标注拍摄时间、地点。
第三方检测报告(争议必做)
若货损涉及内部零件损坏、责任方对破损原因有异议,需在 24 小时内委托目的港具备 ISO 认证的商检机构或公证行检测,出具《货损检验报告》。报告需明确破损直接原因(如运输颠簸、装卸不当)、修复费用或重置价值,这是后续索赔的核心依据。
基础文件整理
同步收集空运提单(正本 / 电放件)、商业发票、装箱单、货物出厂质检报告,确保文件信息与受损货物的型号、数量、价值一致,作为核算赔偿金额的依据。

二、不同责任主体的理赔流程
需先判断破损责任归属,再针对性启动理赔,避免找错追责对象:
向航空公司理赔(航司操作失误导致破损)
时限要求:需在货物到港后 7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航司提出异议,逾期可能丧失索赔权。
提交材料:包括《货损索赔函》(注明运单号、破损情况、索赔金额)、《货损货差证明》、影像资料、商业发票、空运提单,若有第三方检测报告也需一并提交。
赔偿标准:航司通常按《蒙特利尔公约》执行,无声明价值的货物赔偿限额约为每公斤 17 特别提款权(约合人民币 150-200 元);若事先声明货物价值并支付附加费,可按声明价值赔偿。
向货代理赔(货代包装不当、订舱失误等导致破损)
沟通协商:向货代发送书面索赔函,附订舱协议、货损证据,明确要求赔偿实际损失(如货物价值、仓储费、检测费),留存沟通记录(如微信、邮件)。
法律追责:若货代拒绝赔偿,可依据订舱协议向其所在地法院起诉,或按协议约定申请仲裁,需在纠纷发生后 3 年内启动(《民法典》规定时效)。
向保险公司理赔(已购货运保险)
及时报案:自发现货损起 24-48 小时内(按保单约定)向保险公司报案,提供保单号、运单号、货损概况,索取报案回执。
提交理赔资料:在 7-15 个工作日内提交保险单、《货损检验报告》、损失凭证(如维修发票、仓储费单据),保险公司会根据保单条款核算赔偿金额,通常在 1-2 周内完成赔付。
三、理赔的注意事项
若货物因包装不合规(如单层纸箱装重物)、未如实申报(如危险品未标注)导致破损,航司、货代、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;
向航司索赔的诉讼时效为 2 年,自货物交付之日起计算,需在时效内完成协商或起诉;
易腐、易损货物破损后,若需紧急处理(如销毁),需先拍摄完整影像,再书面申请保险公司同意,否则可能被拒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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