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、风险与费用梳理
到港超免费期后,滞箱费、堆存费、码头操作费逐日累加,后续还会产生清关异常费、查验费、公告费、拍卖 / 销毁费。依据新《海商法》第 93 条,无收货人行权场景下,托运人承担费用与风险;收货人已行权却拒提,由收货人担责。长期滞留将触发海关强制处置,影响企业信用与后续订舱。
二、快速处置流程
核实与催告
到港后 3 个工作日内确认收货人状态,区分失联、弃货、清关障碍。通过邮件、书面函件催告提货,设定明确时限并留存凭证,同步通知船公司、代理启动异常登记。
协商与补救
联系收货人协商清关、税费分担,可适度让利促成提货;若客户资金困难,约定分批付款与分批放货,优先保住货物与基础运费。

替代处置(按优先级)
目的港转卖:通用货品优先寻找当地买家,办理提单背书、舱单变更,用货款抵扣已产生费用,快速撤柜止损。
退运回国:货值高、有品牌价值或禁售品适用,需结清目的港费用,办理退运报关与返程运输,部分国家限制退运需提前核查。
官方拍卖 / 销毁:货值低于费用、无转卖价值时走法定流程,拍卖款优先抵扣港口与船司费用,不足部分船司有权追偿。
单证与责任闭环
转卖 / 退运需完成提单修改、舱单同步、清关文件更新;正式弃货需签署授权文件,明确费用结清与责任终止,避免后续追偿。
三、费用止损核心措施
限时锁费:24 小时内联系船公司与码头,申请减免部分滞箱、堆存费用,长期合作客户可争取打包优惠。
快速撤柜:优先办理提离与转场,停止日计费滚增,转至低成本仓储,压缩高额码头堆存。
责任划分:保留贸易合同、提单、沟通记录,收货人明确行权后拒提的,发函主张由其承担全部费用,必要时通过法律与信用渠道追偿。
保险与合同:投保拒收险、信用险,覆盖弃货损失;贸易条款约定提货时限与违约责任,前置风险约束。
四、预防与长效管理
出货前收紧付款条件,采用预付款、信用证等结算方式,高风险地区加保。
到港前 7 天提醒客户清关准备,实时跟踪清关进度,提前发现问题。
建立航线与客户风险台账,规避高弃货率区域与客户,优化订舱与结算条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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