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国际空运清关税率的确定核心在于HS 编码归类、原产地规则、计税基准与税率优先级四大要素,海关按申报日或运输工具进境日税率执行,合规利用优惠政策可显著降低税负。接下来,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税率确定的核心流程
HS 编码归类(基础前提)依据《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》(HS 编码)对货物精准归类,不同编码对应不同税率,归类错误将导致税率适用不当,引发补税或罚款。需以货物材质、用途、加工工艺等核心属性判定,可通过目的国海关税则或专业平台查询。
原产地判定(税率档次)原产地决定税率优先级,从低到高为:特惠税率<协定税率<最惠国税率<普通税率。
协定税率:需提供原产地证(如 RCEP、FORM E),常见于自贸协定国,部分商品享零关税;
最惠国税率:适用于 WTO 成员或签有最惠国待遇的国家;
普通税率:无贸易协议国家适用,通常为最惠国税率的 2-5 倍。
计税基准(完税价格)多数国家以 CIF 价(货值 + 运费 + 保险费)为完税价格;FOB 价需换算为 CIF 价计税。若申报价格偏离市场合理范围,海关将按估价规则重新核定。
税率适用时间以海关接受申报日或运输工具申报进境日税率为准,政策变动不溯及既往。

计税方式与特殊情形
从价税(主流):关税 = 完税价格 × 适用税率,适用于多数商品;
从量税:按货物数量 × 单位税额计征,如部分大宗商品;
复合税:从价 + 从量结合,适用于高价值或需管控商品。
此外,反倾销税、反补贴税、保障措施关税等特殊税率,按贸易救济规则另行计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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