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美国海运清关的 FDA 认证要求并非统一标准,而是根据产品类别不同存在显著差异,核心聚焦于企业注册、产品备案、预先通知及合规检测等维度,未满足要求的货物会被海关扣留、拒收甚至销毁。接下来,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一、食品与膳食补充剂类
这类产品是 FDA 监管的重点,海运清关需满足多方面合规条件。首先,生产企业必须完成 FDA 工厂注册,且注册信息每两年需更新一次,同时需指定美国代理人作为与 FDA 的沟通桥梁。其次,货物入境前需通过 FDA 的预先通知系统提交电子申报,食品类需提前 2-5 天完成通知,未按时提交会直接导致货物无法入境。
对于膳食补充剂,若含 1994 年 10 月 15 日后首次在美国使用的新成分,需提前 75 天向 FDA 提交新膳食成分(NDI)通知并提供安全证明。产品标签需用英文标注成分、营养信息、过敏原及原产地,且禁止标注疾病治疗类宣称,仅可标注结构 / 功能相关表述。此外,部分食品需提供第三方实验室的重金属、微生物检测报告,有机食品还需额外提供 USDA 有机认证。

二、医疗器械类
医疗器械的 FDA 要求更为严格,需根据器械分类(I、II、III 类)完成相应认证。首先,生产企业必须完成 FDA 注册和产品列名,III 类高风险器械还需获得上市前批准(PMA),II 类器械大多需要提交 510 (k) 预上市通知并证明与已上市合规产品实质等同。
货物清关时,需在申报文件中填写准确的企业注册号和产品列名号,且产品需加贴唯一器械标识(UDI)。同时,需提前提交预先通知,进口商需对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承担责任,FDA 有权要求提供生产工艺、检测报告等技术文件,若信息不符或缺少认证,货物会被扣留审查。
三、化妆品类
化妆品虽不强制要求 FDA 企业注册,但需满足产品安全和标签合规要求。产品不得含有 FDA 禁止的成分,色素添加剂需获得 FDA 批准,部分色素还需经 FDA 实验室认证后方可使用。标签需用英文(波多黎各地区可使用西班牙语)如实标注成分、使用说明及企业信息,禁止虚假或误导性宣传。
若化妆品宣称具有治疗功效(如抗衰、祛痘等),会被认定为药品,需按照药品要求完成 FDA 注册、产品列名及相关审批,否则将被视为违规产品拒收。此外,FDA 鼓励企业参与自愿化妆品注册计划(VCRP),完成企业和产品成分备案,虽非强制,但可降低清关查验风险。
四、药品类
药品进口需获得 FDA 的上市批准,处方药需提交新药申请(NDA),非处方药需完成 OTC 专论备案。生产企业必须完成 FDA 注册和产品列名,且生产流程需符合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(CGMP)。
清关时需提供药品的成分分析报告、生产批记录等技术文件,预先通知也需按规定时限提交。进口商需为美国本土合法企业,对药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,若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未完成审批,FDA 会直接拒绝入境并可能追究相关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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