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很多跨境新手搞不清,国际空运目的港清关责任到底归谁,货物到港后产生税费、扣货损失,常常发生货主、货代、收件人三方互相推诿。其实清关责任并不固定,核心取决于贸易术语、成交条款,以及双方签订的物流服务约定,不能简单默认全部交给货代处理。
常规国际贸易术语 DDU(未完税交货)模式下,货代主要负责出口报关、国际段运输、货物运抵目的港。目的港清关主体是收件人,由收件人作为进口商,向当地海关完成申报,缴纳关税增值税,办理清关提货。货代可以提供协助,代为递交资料、沟通海关,但不承担清关成败的责任。如果收件人没有进口资质、不配合提交资料,造成清关失败、扣货、仓储费,相关损失由发货方或者收件人承担,货代不负责兜底。绝大多数传统 B2B 外贸空运,都是采用 DDU 条款。

而 DDP(完税后交货,也就是俗称双清包税),条款约定下,货代承接目的港清关以及缴纳税金工作。货代使用自身或者第三方税号进行进口申报,完成缴税清关之后,再派送货物给收件人。这个模式下清关操作由货代执行,但风险点在于:货物是挂在货代税号名下清关,并非收件人企业税号。一旦货代采用低报、瞒报等不合规操作被扣货,即便发货人没有主观过错,依旧会面临货物损失。并且很多 DDP 渠道,不处理品牌、认证类合规问题,因产品认证缺失导致扣货,损失依旧需要发货方承担。
还有一个误区:出口国报关,绝大多数情况由发货人委托货代 / 报关行办理,责任主体依旧是发货人;目的国进口清关,法律层面责任属于进口方(收件人),货代只是服务提供方。不少客户以为付了运费,货代就要保证百分百清关,这是错误认知。如果是收件人资质不足,产品本身不符合当地法规,无论货代如何协助,依旧会清关受阻。
企业在下单前,务必要书面确认服务条款,分清是 DDU 还是 DDP。做 DDU,提前确认收件人具备进口资质;选择 DDP 双清包税,一定要问清申报方式、税号使用,分清各方权责。不要口头约定清关全包,避免后续出现扣货、罚款之后,各方互相推诿,造成不必要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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