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国际空运货物抵达目的机场后,若未及时清关提货,会产生仓储费、超期费(滞港费),且超期越久费用越高,甚至超过货值。费用承担核心看责任归属、合同约定、贸易术语,以下 5 种情况,卖家无需买单。
一、机场 / 货代责任导致延误,费用由其承担
航班延误 / 取消:因航司机械故障、运力调整、天气等不可抗力外的原因(如调度失误),导致货物到港延迟,或未按约定时间送达,产生的仓储费、超期费由航司 / 货代承担。
货代操作失误:货代错分货物、延误清关资料提交、未及时通知到货,导致货物滞留机场,费用由货代承担,卖家可凭操作记录拒付。
免租期内免费:所有机场均提供免费堆存期(免租期),普通货物 3-5 天,中转货 72 小时内,免租期内正常滞留,卖家无需付费。

二、买家责任导致滞留,卖家无需买单(核心场景)
买家未及时清关 / 提货:货物到港后,买家因自身原因(资金不足、清关资料不全、无人对接)未在免租期内清关提货,产生的仓储费、超期费由买家承担。
贸易术语依据:FOB/FCA/EXW条款下,风险与责任在起运港转移给买家,目的港滞留费由买家承担;CIF/CFR/CPT/CIP条款下,卖家负责运输到港,提货责任在买家,滞留费仍由买家承担。
买家弃货 / 拒提:买家无故弃货、拒提货物,导致货物长期滞留机场,产生的费用由买家承担,卖家可依法处置货物(转卖、退运)抵扣费用。
三、合同明确约定买家承担,卖家无需付费
销售合同(PI)中明确条款:“货物到港后,所有仓储费、超期费、清关费由买家承担”,且双方签字确认,后续产生的费用与卖家无关。
注意:口头约定无效,必须书面条款明确,避免买家事后扯皮。
四、海关 / 政策原因滞留,卖家无需买单
海关查验延误:货物到港后,因海关例行查验、政策临时管控(如关税调整、检疫升级)导致滞留,非卖家原因,费用由买家承担或协商分摊。
目的港政策限制:买家所在国家 / 地区政策突变(如进口禁令、配额调整),导致货物无法清关,滞留费由买家承担。
五、货代承诺全包价,后续加价可拒付
发货前货代承诺 **“全包价(含目的港仓储费、超期费)”**,并在报价单 / 合同中注明,后续以 “超期” 为由加价,属于违约,卖家可拒付。
六、卖家需买单的 2 种情况
卖家提供资料错误 / 延迟:卖家提交的清关资料(发票、装箱单、提单)错误、不全或延迟,导致买家无法及时清关,费用由卖家承担。
合同约定卖家承担:销售合同明确 “目的港所有费用由卖家承担”,或卖家承诺 “门到门全程负责”,则需支付滞留费。
七、避坑实操建议
合同必加责任条款:明确目的港仓储费、超期费承担方,优先约定买家承担。
留存到货凭证:货物到港后,及时通知买家,留存到货时间、通知记录,证明已履行义务。
控制免租期时间:提醒买家在免租期内(3-5 天)完成清关提货,避免超期产生高额费用。
总之,空运目的港仓储费、超期费并非默认由卖家承担,核心看责任归属。买家原因、机场 / 货代失误、合同约定买家承担、政策原因、全包价承诺这 5 种情况,卖家可合法拒付,无需买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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