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跨境海运时常遇到突发情况:目的港清关失败、海关扣货、低报被查、资质不符无法放行,最后无奈只能选择弃货。很多卖家疑惑:已经弃货不要货了,剩下的海运费、目的港滞港费、滞箱费,还要不要继续支付? 很多人误以为弃货就两清,最后被货代追责、拉黑甚至拉入行业黑名单,白白承担不必要损失。
首先明确核心结论:弃货不等于免单,运费和产生的港口杂费,卖家依然需要承担。 海运物流属于契约服务,货代和船公司已经完成起运、装船、海运运输全程义务,无论目的港能否清关、是否弃货,基础海运费、码头费、文件费等主干费用,不会因为弃货而免除,这是行业通用规则,也是合同契约约定。

再分清各项费用的支付责任。基础海运运费、起运港 THC、DOC、操作费等,在货物开船后就已经产生固化,船公司和货代已产生运营成本,即便中途弃货、目的港弃货,这部分费用必须照常结清,不存在弃货免运费的说法。
而清关失败后产生的滞港费、滞箱费、仓储费、查验费,也要分责任判定。如果是卖家自身原因:品名乱报、低报逃税、缺少 VAT 资质、产品认证不齐导致清关失败弃货,所有后续滞港、滞箱杂费全部由卖家承担。若是船公司甩柜、船期延误、港口政策突变、海关临时管制等非卖家原因,可和货代、船公司协商申请部分费用减免,但完全免除难度依然很大。
很多卖家选择直接失联拒付费用,后果非常严重。货代无法收到款项,会把发货人列入行业黑名单,后续再也无法合作各大货代渠道;还会留存企业和法人信息,行业内互通风控,后续海运、空运出货处处受限;情节严重还会走法律追偿,影响企业征信。
正确处理方式是清关确定失败、决定弃货后,第一时间和货代书面确认费用明细,分清责任归属,协商减免部分滞期费用,结清合理应付款项,正规走完弃货流程。切勿赌气拒付、失联逃避,反而造成更大的行业信用和后续出货隐患,理性止损才是最优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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