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、行为定性与核心边界
低报:故意低于实际成交价格申报,以偷逃关税、增值税,属涉税违规。
瞒报:对品名、数量、HS 编码、原产地、危险品属性等关键信息虚假申报或不申报,逃避监管与许可管理。
夹藏:在已申报货物中藏匿未申报、禁限类或危险品,属典型逃避海关监管行为,性质更恶劣。
三类行为均违反《海关法》《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》,轻者按违规处理,重者定性为走私,追究刑责中国政府网。
二、行政处罚(海关 + 海事)
1. 海关处罚
违规申报(未达走私):申报不实影响税款征收的,处漏缴税款 30% 以上 2 倍以下罚款;影响许可证管理的,处货物价值 30% 以下罚款;影响退税 / 外汇管理的,处申报价格 10%—50% 罚款,没收违法所得。
走私行为:没收货物及违法所得,偷逃税款的可并处偷逃税额 3 倍以下罚款;涉禁限品的,处 100 万元以下罚款,货物责令退运或销毁。
收发货人未提供真实信息致申报不实,按上述标准处罚;报关企业未尽合理审查义务,处货物价值 10% 以下罚款,可暂停 6 个月报关业务,情节严重撤销资质中国政府网。
2. 海事与船公司处罚
夹藏 / 谎报危险品,海事部门处 5 万 —30 万元罚款,船舶经营人处 5 万 —50 万元罚款,责任人员处 5000—5 万元罚款中国政府网。船公司对危险品瞒报最高罚 3 万美元 / 箱,普通货物错报罚 3000 美元 / 箱,同时追加滞箱、卸船、退运等费用,列入托运人黑名单。

三、刑事法律责任
偷逃应缴税额较大(个人 10 万元以上、单位 20 万元以上),或一年内因走私被 2 次行政处罚后再犯,构成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罪。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,对直接负责人员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;税额巨大(个人 50 万元以上、单位 100 万元以上)处 3—10 年有期徒刑;税额特别巨大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,并处偷逃税额 1—5 倍罚金或没收财产。
夹藏毒品、枪支、濒危物种等禁品,直接构成走私特定物品罪,最高可判死刑。
四、连带与长期风险
货物被扣押、退运或销毁,产生堆存、滞箱、销毁等高额费用;通关全流程阻滞,延误船期与交付,触发贸易合同违约赔偿。企业信用等级下调,海关查验率提升,后续进出口全链路受限。涉案人员纳入失信名单,影响出入境与从业资格,形成 “一次违规、处处受限” 的合规污点。
五、合规规避要点
如实申报价格、数量、品名、HS 编码与危险品属性,保留合同、发票、付汇凭证等价格佐证资料。装箱时全程监装,杜绝夹带禁限品与未申报货物,危险品按规定提供鉴定报告与安全标签。与报关行、货代明确责任,留存沟通记录,避免因第三方操作不当担责。主动自查申报差错,及时向海关申请改单,降低违规定性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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