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国际空运中的 “提货费”“派送费” 并非绝对必须支付,核心取决于运输服务条款、报价模式和贸易术语约定,二者本质上是可选的短途运输与末端配送增值服务费,而非强制缴纳的基础空运费用。接下来,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一、费用本质与核心判定逻辑
提货费:起运港是 “从发货人仓库到机场仓库” 的短途运输与提货操作费;目的港是 “从机场 / 代理仓库提取货物” 的吊装、搬运与短途转运费,按距离、重量、车型计费。
派送费:特指目的港清关后,将货物从机场 / 代理仓库派送至收货人指定地址的 “最后一公里” 配送费,含燃油、人工、偏远地区附加费等,按里程、货物规格与特殊需求(如上楼、预约)核算。
判定核心:
若选择 “港到港” 服务且自行送货入仓 / 机场自提,无需支付提货费 / 派送费;
若选择 “门到港”“门到门” 等全包服务,费用通常已含在报价中,无需额外支付;
若报价为 “纯空运费”(仅含基础运费 + 机场操作费 + 燃油附加费),则需单独支付提货 / 派送费。

二、不同场景下的支付规则
起运港提货费
发货人自行送货至机场 / 货代仓库 → 无提货费;
委托货代上门提货 → 需支付,费用按提货距离、货物重量 / 体积、车型计算,部分货代对长期客户或特定重量(如≥10KG)提供免费提货;
贸易条款为 EXW(工厂交货) → 提货费通常由买方承担;FOB(离岸价) → 由卖方承担并计入报价。
目的港提货费与派送费
收货人自行清关后到机场仓库自提 → 仅需支付机场仓库的基础提货操作费(如吊装、搬运,部分机场强制收取),无派送费;若货物超重 / 超大,可能产生额外设备使用费;
委托货代清关 + 提货 + 派送 → 费用由货代按服务内容打包收取,需提前确认是否含在全包价中,避免双重收费;
贸易条款为 CIF(成本加保险加运费) → 提货 / 派送费由买方承担;DDP(完税后交货) → 由卖方预付并计入报价。
三、避免隐性收费的关键要点
明确报价口径:签约前向货代确认报价类型,“All-in 价” 需列明包含的费用项目,尤其是提货 / 派送、燃油、偏远地区附加费等,避免后续纠纷。
匹配服务类型:根据自身能力选择服务模式,自提可规避代理溢价,但需自备装卸设备、熟悉机场流程;派送则转移责任,适合无操作能力的收货人。
锁定贸易条款:在合同中明确 EXW、FOB、CIF、DDP 等条款,清晰划分费用承担方,避免权责不清导致的额外成本。
警惕双重收费:核对报价单中是否存在 “提货代操作费 + 派送费” 叠加的情况,超大件货物需提前确认特殊设备使用费是否单独收取。
以上便是本期百运网为您分享的全部内容,若您还有任何国际物流方面的服务需求,请咨询百运网专业的国际物流顾问。(注意:上文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和时效仅供参考,具体请以实际走货为准。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