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国际空运退运货物的清关流程,会因货物在目的国是否已完成清关存在差异,但整体都需经历前期准备、境外退运申报、国内清关核验等核心环节。接下来,百运网将为您详细解答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退运前准备
敲定退运细节并备齐文件:先和境外收件人明确退运原因,签订中英文退运协议,厘清费用、责任划分等内容。若为质量问题,需获取 SGS 等第三方机构的质检报告;若为清关失败,要拿到目的国海关的拒关证明。同时备齐核心单证,包括原出口报关单、空运单、合同、发票等基础文件;已办理出口退税的需补缴税款并取得《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》,未退税则准备税务局开具的未退税声明。
委托代理与订舱:委托目的国当地货代或清关行处理当地清关事务,毕竟企业通常不熟悉境外流程。之后通过代理预订回程舱位,确认航空公司对退运货物的申报要求,避免因航司限制延误运输。

境外退运清关
若货物未清关(如到港后未提货直接退运),当地代理提交原出口提单、退运协议等简化文件即可办理出口报关,流程相对简便。
若货物已清关并被收件人签收,退运时需由代理向当地海关提交退运申请、原进口缴税凭证等文件,申请退运出口通关。审核通过后,才能将货物从收件人仓库或指定地点提出运至机场。部分国家在此环节,若符合条件还可申请退还收件人原缴纳的进口税费。
国内清关核心流程
申报提交:货物抵达国内机场前 3 - 5 天,可通过 “单一窗口” 或委托报关行以 “退运货物” 申报,填报对应监管代码(如一般退运填 4561),关联原出口报关单号,并在备注栏注明退运原因。提交之前准备好的退运协议、质检报告、税务相关证明等全套文件。
海关审核与查验:海关会重点核查单证是否一致,确认货物是否保持出口时的原状、退运原因是否真实。比如核对货物包装、标签是否与原出口状态一致,有无使用、加工痕迹。常规审核通常 3 - 5 个工作日,若情况复杂如单证存疑,耗时可能延长。
税费处理与放行:若满足 “出口后 1 年内因品质或规格问题原状退运” 的条件,经海关确认后可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;若超期退运、货物非原状,或退运原因是滞销等非合规理由,则需按一般贸易进口缴纳税费。完成税费处理后,海关出具放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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