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国际海运拼箱(LCL)的装柜流程核心是集中收货→分类理货→装箱加固→报关出运,全程由拼箱公司或货代统筹操作,标准化程度高;若货物丢失,需先明确责任主体,再按 “取证→索赔→追责” 的步骤处理,最大程度降低损失。
一、 拼箱货物的装柜完整流程
拼箱货物因货量不足一整柜,需多家货主的货物合并装柜,流程比整箱(FCL)更复杂,具体步骤如下:
集中收货与入库
货代或拼箱公司会指定国内仓库作为收货点,不同货主的拼箱货物需按规定时间送抵仓库,送货时需附带装箱单、商业发票、报关单等单证,仓库核对货物信息(品名、数量、重量、尺寸)与单证一致后,办理入库手续并贴标(标注目的港、收货人、件数等信息)。

分类理货与配载规划
仓库根据货物的目的港、卸货港、货型(普货 / 易碎品 / 轻货 / 重货)进行分类,遵循 “重货在下、轻货在上”“易碎品单独隔离”“同目的港货物集中堆放” 的原则规划装柜方案,避免重货压坏轻货、尖锐货物刮擦易碎品。同时预留集装箱内空隙,用于后续填充缓冲材料。
装箱与加固操作
装柜前检查集装箱的密封性、箱体完好性,确认无破损、漏雨、异味后开始装货;
按配载方案依次将货物装入集装箱,重货(如五金、建材)放在柜底,轻货(如纺织品、日用品)放在上层,易碎品(如玻璃制品、电子产品)用珍珠棉、充气袋包裹后,用木方固定在柜内角落,防止晃动;
货物装完后,柜内剩余空隙用充气袋、纸板填充,确保货物无位移空间,最后封箱并加铅封,记录铅封号。
报关与集港出运
货代整理所有拼箱货物的报关资料,向海关统一申报,报关放行后,集装箱由拖车运至港口码头集港;码头核对信息后安排装船,船舶开航后,货代向各货主签发拼箱提单(HOUSE B/L),作为提货凭证。
目的港拆柜与派送
集装箱抵达目的港后,先完成清关手续,再转运至目的港仓库拆柜;仓库按提单信息分拣货物,通知收货人提货或安排派送,完成整个拼箱运输流程。
二、 拼箱货物丢失的处理办法
拼箱货物丢失多发生在 “仓库理货、装柜中转、目的港拆柜” 三个环节,处理核心是快速取证、明确责任、依法索赔,具体步骤如下:
第一时间取证,固定证据
收货人提货时,若发现货物数量短缺、整件丢失,需当场拍照 / 录像,记录货物现状、集装箱铅封是否完好、仓库提货单信息;
立即联系目的港代理和发货货代,出具货物短缺证明,要求代理和仓库签字盖章确认,同时留存好所有单证(提单、装箱单、入库单、交接记录),这些是后续索赔的关键依据。
判断责任主体,精准追责
拼箱货物丢失的责任需分情况界定,不同责任主体对应不同的索赔渠道:
铅封完好但货物丢失:说明丢失发生在装柜前的国内仓库或拆柜后的目的港仓库,责任方为拼箱公司 / 货代或仓库。需提供入库时的货物数量证明,要求拼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;
铅封破损 / 无铅封且货物丢失:说明运输途中集装箱被开启,责任方为船公司或承运人。需凭提单和铅封破损证明,向船公司提出索赔;
因海关查验导致丢失:需要求海关出具查验记录,若为海关操作失误,可向海关申请赔偿;若因单证不符导致货物被扣,责任由货主自行承担。
按流程提交索赔,跟进处理进度
向责任方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,注明索赔金额、事由、证据清单,索赔时效需符合相关规则(如《海牙规则》要求货主在提货后 3 天内提出索赔通知,诉讼时效为 1 年);
若责任方拖延或拒赔,可通过货代协会调解,或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;若购买了货运保险,可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,提交索赔材料,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再向责任方追责。
预防货物丢失的前置措施
选择资质齐全、信誉良好的拼箱货代,避免选择低价无保障的小公司;
高价值货物务必购买货运一切险,覆盖运输全流程的丢失、损坏风险;
货物入库前拍照留证,要求货代提供仓库理货记录和装柜照片,明确货物交接节点的责任划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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