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海关:iPad、名牌手表、手提包须全额征税

2014年11月25日 11:06:20 更新 0 浏览

 百运网获悉,近日深圳海关又对游客超限的自用物品须征税问题进行新解读,除明确提出手机、iPad平板计算机等20种全额征税商品之外。

深圳海关还表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》规定,在“自用、合理数量”范围内,对入境居民旅客携带的在境外获取总值超过5,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,和对入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总值超出2,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,仅对超出部分征税。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,如名贵手表、名牌手提包等,则要全额征税。

20种全额征税商品如下:

电视机、摄像机、录像机、放像机、音响设备、空调器、电冰箱(柜)、洗衣机、照相机、复印机、程控电话交换机、微型计算机及附件、电话机、无线寻呼系统、传真机、电子计算器、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、家具、灯具、餐料。

本文由百运网(国际小包、国际快递、国际空运、国际海运等供应平台)提供

快递
空运
FBA
深圳市
Shenzhen
美国
United States
参考时效:5
运输方式: UPS-HK
¥55.01
深圳市
Shenzhen
英国
United Kingdom
参考时效:10
运输方式: UPS-HK
¥40.43
深圳市
Shenzhen
加拿大
Canada
参考时效:4
运输方式: FEDEX-CN
¥53.28
深圳市
Shenzhen
德国
Germany
参考时效:12
运输方式: UPS-HK
¥41.69
深圳市
Shenzhen
澳大利亚
Australia
参考时效:6
运输方式: DHL-HK
¥39.30
更多价格查询
热点聚焦
每日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