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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3家港台海运公司遭美国制裁

2019年09月05日 10:15:30 更新 1932 浏览
据百运网了解,由于被控帮助朝鲜进行“非法的船对船转运”(STS),美国宣布制裁2名台湾人、2 家台湾海运公司与 1 家香港航运公司。
 
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(OFAC)当地时间8月30日通过官方网站公布了制裁名单,包括台湾人黄旺根(Huang Wang Ken)和陈美香(Chen Mei Hsiang),以及台湾海运公司瑞邦海运(Jui Pang Shipping)、瑞荣船舶管理(Jui Zong Ship Management)和香港海运公司瑞诚海运(Jui Cheng Shipping Company)。

制裁理由是,这些个人与企业实体,涉嫌帮助朝鲜逃避联合国限制石油产品进口的制裁、非法转运石油产品。美国财政部已将其列入二级制裁名单。
 
据悉,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,已经冻结了上述三家公司的相关资产。
 
另据外媒报道称,这些公司参与了“至少一次以上的对朝鲜进口或出口物资、服务或技术行为”。
 
同样遭到制裁的还有台湾人黄旺根、陈美香夫妇,以及与这两人有关的巴拿马籍油船“上元堡”号。
 
美国财政部表示,2018年,黄旺根、陈美香夫妇利用“上元堡”号,至少与朝鲜进行两次转运;同年4到5月期间,黄旺根等人借由“上元堡”号,运送177万升石油前往公海,谎称这些石油将运往菲律宾,实则是与联合国安理会列入制裁名单的朝鲜船舶“PAEKMA”号进行非法交易。

美国财政部次长Sigal Mandelker通过声明表示,尽管航运公司试图采取欺骗手段,但与朝鲜进行交易的企业,正面临重大的制裁风险。美国财政部将执行美国、联合国现有的制裁措施,涉及与朝鲜非法交易的个人、企业与船舶都会遭到制裁。
 
依据规定,列入制裁名单中的个人,在美资产会受到冻结,也无法与美国公民进行金融交易。列入制裁名单中的企业,在美资产也将会受到冻结,美国可能将禁止各国与这些“黑名单”上企业的旗下船舶,进行交易。
 
今年3月,也因“帮助朝鲜进行海运活动”,美国财政部曾宣布对两家货代公司进行制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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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由百运网编辑,综自国际船舶网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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